发布时间:2024-12-15 09:57:44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社 北京6月25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25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日益成熟定型。至2024年4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0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840多项,追责问责2820多人。
据报告,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显示,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7416.7亿元、支出总量149016.7亿元,赤字41600亿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持平;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7.54亿元、支出5744.4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3.59亿元、支出1495.16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54.26亿元、支出3106.7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71亿元。
报告显示,审计税务和海关部门税费征管、进口监管等履职情况发现,征管不够严格和制度漏洞造成税款流失。税务部门应征未征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449.42亿元;海关单位少征关税、反倾销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58.9亿元。未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75万户符合条件企业应享未享留抵退税、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等税费优惠1273.77亿元。人为调节征收进度影响财政收入真实性。有的税务部门为完成当年任务,多征收或提前征收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542.9亿元。
报告显示,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中出现偏差。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截至2023年底,其中522个项目279.24亿元债券募集资金当年即闲置或被挪用。
报告说,审计19省市发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仍有两方面隐患:一是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集资借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至2023年底余额373.42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12.58亿元。二是拖欠账款有所新增。
结合审计发现,审计建议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等。(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