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2 14:46:28 来源: sp20241212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生力军。他们的就业问题,不仅关乎自身的健康成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凝聚着党和国家的深情厚望,承载着社会、学校、家庭的深切期待。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用人单位能享受到哪些政策红利?记者结合实例择要介绍,以便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用足用好各项促就业政策。
基层就业天地广
学子心声:小刘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一开始求职,他便抱有“去基层”的念头,最终选择了去甘肃一所县中从教。在他看来,去基层就业不仅能服务当地教育事业,也能够开阔视野、练就本领、提升自我。在踏上新的人生旅途之际,他很想知道:“去基层就业究竟有哪些优惠政策?”
政策梳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编制保障、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自主创业有支持
学子心声:浙江某高校毕业生小王,在当地浓厚的创业氛围感染下,加入了火热的电商创业队伍。“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究竟有哪些帮扶政策?我还不是很了解。”小王说。
政策梳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
能力提升有培训
学子心声:虽然还有一年才毕业,但山西太原大三学生小何已经开始“有点心慌”。“总感觉自己专业能力不强,对就业市场不太了解。很想及早参加一些职业培训,但既不知道怎么参加,也不知道应该学些什么。”她颇为困惑。
政策梳理:国家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提升技术技能,并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教育部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通过深入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帮助重点群体毕业生增强就业信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就业见习有项目
学子心声:湖北某高校毕业生小陈,在经历了考研失利后,决定投身就业市场。而见习,是她了解职场、熟悉行业的重要途径。“我们该通过什么渠道去企业见习,有没有优惠政策?”她充满期待地问。
政策梳理: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就业服务广覆盖
学子心声:一年多来,山东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方一直在为求职奔波忙碌。他说:“找工作过程中,我产生了很多困惑,特别需要专家和老师的帮助。我该从哪里获得最新求职资讯,又能寻求哪些专业指导?”
政策梳理:教育部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3-4月)”“百日冲刺行动(5-8月)”,通过精准拓展市场性岗位、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做好针对性就业指导等举措,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国聘平台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相关平台及校园招聘等获取政策文件、招聘岗位等信息。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参加二级院系举办的专而精、小而优的小型招聘会。
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还可获得就业援助服务。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等网站,获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可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手续及时办
学子心声:由于不熟悉如何办理离校手续,选择灵活就业的海南某高校学生小叶遇到了一些“小困扰”。在专业老师的多次耐心指导下,他才顺利完成这项工作。他特意提醒即将离开校园的毕业生们:“就业手续该怎么办、有哪些新变化,一定别大意,要提前弄清楚。”
政策梳理: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要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离校前,要及时注册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或省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学生档案不能由高校毕业生个人自带和保管,要由高校按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高校毕业生本人授权同意后,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核验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
(记者 晋浩天 通讯员 高禄欣)
(责编:李昉、李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