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2:15:00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北京2月23日电 题:证监会: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 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
中新财经记者陈康亮
针对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中国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23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李明表示,证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李明解释称,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有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行为,罚款限额从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最高罚款6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000万元;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从给予违法所得1-5倍罚款,提高至1-10倍罚款。近期按照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比如奇信股份案,证监会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