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2:16:36 来源: sp20241114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51件,其中要求修改法律的议案17件、制定法律的议案34件,归类后共涉及37个立法项目。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工作,财经委对每件议案分别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不久,财经委于2023年3月17日及时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针对承办议案数量多、涉及面广的特点,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并就议案初步处理意见分工作出安排,明确相关要求。
据悉,对于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对外贸易法、节约能源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会计法,要求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社会信用法、电信法、能源法、行业协会管理法,共18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财经委建议有关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同时,财经委认为30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这些议案包括修改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大数据法、住房租赁法、公益广告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准入法、普惠金融促进法、业主委员会选举法、城镇房屋养老金管理法、国债法、家政服务法、现代物流促进法、物业管理法、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航空工业促进法、征信管理法等。
此外,对于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法、金融安全法、传统村落保护法共3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财经委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法治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