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3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8569件

发布时间:2024-11-23 01:26:41 来源: sp20241123

   中新网 成都2月3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月3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下称:“消委”)获悉,2023年四川受理消费者投诉68569件(含成都市),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95.3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加倍赔偿金额33.37万元。

  公布的2023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价格和虚假宣传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从报告中的2023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数据看,出现“两减两增”,即涉及幼儿教育和课外辅导的投诉总量环比下降,而投诉的总数和普通培训服务的投诉总数环比增加,尤其是涉及到职业技能培训、考公、考编、考证培训等投诉增长翻倍,从2022年675件上升到了1399件。

  对于教育培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制造副业创富的假象,培训机构宣称“包教包会”“承诺兼职”等,以当心理咨询师、播音配音、直播主播等为诱饵,并以其他学员成功案例来引诱消费者进入骗局;设计包过退费的承诺,利用消费者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不告知考试门槛,以先培训再通过“内部关系”帮助考试或声称有“内部试题”包过考试,甚至缴纳费用便可直接获取证书等诱骗消费者参加线上培训;虚构师资力量,故意夸大培训效果,课程内容与广告宣传不符;要求退款难,引诱消费者分期贷款,合同方与实际收款方不一致,答应退费但一直拖延或者退款时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等。

  2023年5月29日,消费者鲁女士向泸州市消委投诉称,在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缴纳了27800元,双方约定考试不过退款。鲁女士于2023年2月向公司提交了退款申请,但至今仍未收到退款,希望消委组织协调退款。经泸州市消委调解,该公司按协议约定退还消费者27800元培训费。

  内江市消委高新区消委分会于2023年3月陆续接到王女士等5起对高新区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公司网络宣传只需58元即可开店并进行一对一培训的运营方式并提供“无货源开店”。可后面又收取了技术服务费388元和货源费960元,而实际的指导是从其他平台下单后发订单号给买家,并没有进行过相关的培训。王女士等人提出退款被拒,经消委调解后,该公司为消费者退还相应费用7030元。

  消委认为,网络直播销售模式以其非凡的活力、速度和直观的优势,迅速形成了独特的实时新媒体链,吸引了大量的网络直播观众和潜在消费者,以主打低价的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开店、带货课程等实现低价引流,产生“套娃”式收费、套路分期贷、收费后消失等问题。

  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低价开网店、轻松赚快钱之类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极具诱惑力的宣传承诺背后暗藏风险;签订合同要明确服务内容、承诺效果及违约责任等;不要在平台之外,通过私人微信或是第三方联系方式进行交易,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