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0:09:37 来源: sp20241215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商标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
2024年是商标法实施41周年。商标法自实施以来,在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商标法已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今后的发展需要,诸多问题都迫切需要对商标法再一次进行全面修改予以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商标法。
商标法修改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联系审议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全面修改工作。
“修改商标法的基本思路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潮流、适应未来发展、惠及亿万经营主体的高水平商标法律制度,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
新情况新问题引发关注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字显示,我国商标注册规模与成效稳步提升。2023年注册商标438.3万件,全国商标质押融资额达1769.1亿元,同比增长63.5%;收到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196件,稳居世界前列。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614.6万件。
近年来,我国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3年的64.96分提升到2023年的82.04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有力支撑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但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商标领域公共利益平衡不够、专有权利保护不足、商标使用不充分,规制恶意抢注、权利滥用和恶意诉讼不足,商标代理服务水平不高等新情况逐渐显现,引发社会关注,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新一轮商标法的全面修改予以解决。
涉及问题多修改幅度大
上一次商标法全面修改还要追溯到2013 年,距今已过去10余年。此后在2019年,商标法进行了特别修改,虽然在规制商标囤积和加强商标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仅修改6个条款,无法全面解决商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据悉,此次商标法全面修改工作不但涉及问题多,而且修改幅度大。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梳理商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27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00多家主体反馈的3400余条意见。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扎实的论证工作,结合反馈意见对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禁止重复注册、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提高商标代理准入门槛等方面30多个条款提出初步修改方案,通过实地座谈、研讨等方式,听取来自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学术界、实务界和国内外企业等不同主体的意见。
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深化商标监督管理6个主要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了较为成熟完善的草案文本,并正在积极推动立法进程。
统筹推进法律法规修改
商标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商标法是其中最基础的一环,商标法修改标志着整个商标法律制度完善进入一个新的周期。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增强法律规范的协调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商标法律制度的实践性。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兼顾未来的发展需要,提升知识产权立法的前瞻性,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国际条约的跟踪研究,梳理现行制度中与相关国际条约要求不匹配的内容,在商标法修改中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和灵活性,着眼商标事业的长远发展。(法治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