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23:30:43 来源: sp20241121
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对外发布。退休年龄具体怎么延?何时开始实施?能不能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
在当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
根据决定,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为什么要进行这一调整?
据介绍,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上世纪50年代初确定的。“7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需求日趋多元,需要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介绍,主要有以下考虑——
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0岁左右提高到目前的78.6岁。同时,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改革开放初期的8年增加到目前的14年,参加工作的起始年龄普遍后移。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更好地释放人力资源红利。
有助于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2.9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21.1%;65岁以上人口超过2.17亿人,占比15.4%,老龄化趋势明显。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2012年起持续下降,年均减少300万人以上,未来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还将进一步降低。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能够减缓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趋势,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有助于满足劳动者工作生活安排的多样化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劳动者对退休时间的早晚有不同的诉求,希望有一些弹性、多一些选择,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有必要相应作出调整。
体现自愿、弹性的原则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方案设计上有哪些特点?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关切,体现自愿、弹性的原则,采取渐进的方式。”王晓萍说。
——坚持小步调整,逐步到位。
具体来说,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1个月。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1个月。以男职工为例,明年1月至4月满60周岁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零1个月;明年5月至8月满60周岁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零2个月,依此类推。总的来看,以这种方式推进,幅度较小,节奏平缓。
——坚持弹性实施,自愿选择。
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这意味着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自由选择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时,应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职工弹性提前退休的年龄不能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男职工不能低于60周岁,女职工不能低于55周岁或50周岁。弹性退休制度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这一调整设立了5年缓冲期,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开始实施;同时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作好参保安排。
加强相关群体权益保障
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青年就业问题受到各方面关注。“总的看,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渐进实施的过程,以较小的幅度推进,且退休人员腾退的岗位与青年就业所需要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差异,改革对青年就业的影响总体上是平缓的。”李忠说。
据介绍,加强对相关群体的权益保障,是这次改革的重要考量。针对不同群体,作出了相关政策规定。
比如,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大龄劳动者,加强就业促进和权益保护。规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障其基本权益提出要求。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这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空白。
对于特殊工种劳动者和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给予特别的保护。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同时,决定中明确,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实化政策举措,推动抓好落实。”李忠说。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