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

发布时间:2024-11-10 03:30:27 来源: sp20241110

  河南洛阳龙门石窟景区游人如织,人们来此领略千年石窟石刻造像艺术的独特魅力,探访历史文化遗产的美妙意境。   黄政伟摄(人民图片)

  秦始皇陵兵马俑1号坑。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供图

  福建泉州是中国宋元两朝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图为泉州府文庙。   泉州市文化旅游局供图

  编者按

  4月18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的国际古迹遗址日。60年前,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召开,通过了《威尼斯宪章》,向全世界宣告,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活的见证。

  文明,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承载着灿烂文明和历史记忆的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今人的宝贵财富。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一处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记录着悠久璀璨的中华文明,更见证着生生不息的中华文化。

  我们不仅要守护、保护好这些饱含着人类文明之光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更要利用好、传承好它们,让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每年4月18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的“国际古迹遗址日”。今年恰逢《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以下简称《威尼斯宪章》)诞生60周年。面对当今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和气候环境等挑战,为了让人们回归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担负起为子孙后代保护人类共同遗产的责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威尼斯宪章》60周年与时代挑战”。

  纲领性文件诞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保存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许多古迹在城市重建过程中面临着进一步被破坏的危险。“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指导原则应在国际上得到公认并做出规定”,成为当时各国文化遗产保护者的共识。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导下,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意大利威尼斯举办,会议形成并通过了《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即《威尼斯宪章》。它是对1931年《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和二战以来国际社会对遗产保护理念及各国遗产保护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明确回答了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什么、怎么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奠定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则,成为遗产保护修复领域的纲领性文件。

  《威尼斯宪章》共有六章、十六条。其精神内涵突出反映在五个方面:

  其一,强调了古迹是历史见证,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以及为子孙后世保护文物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威尼斯宪章》在开篇这样写道:“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活的见证。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古代遗迹作为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古迹的共同责任,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清晰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保护文化遗产这一问题。

  其二,丰富并扩展了历史古迹概念,提出了不仅要保护建筑单体或艺术杰作,还包括能从中体现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的见证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一定义扩大了保护的视野,为文物保护到文化保护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其三,将文化遗产的历史环境纳入保护范畴,强调“古迹的保护包含着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认为“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这既是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1962年)理念的承继,也强调了保护见证历史的古迹遗址及其环境的重要意义。

  其四,强调在古迹保护过程中研究的重要性,提出“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必须求助于对研究和保护考古遗产有利的一切科学技术”,科学认识遗产的历史信息,要以考古和历史研究为先导,将遗产保护立于科学基础之上。一切保护、修复或发掘都应有完整、准确的科学记录并妥善保存或出版。

  其五,对一系列有分歧争议的问题给予了科学辩证的解答。比如对不同时代为古建筑添加部分的认识,在什么条件下进行重修,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现代材料和技术,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强调修复的“可识别性”等。《威尼斯宪章》所奠定的原则,构建起了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的理念和方法论标准,至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196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波兰华沙成立,明确将《威尼斯宪章》作为其组织的纲领性文件。

  《威尼斯宪章》极大促进了国际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都体现了其精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不断完善其架构并推出的一系列导则性文件,也丰富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体系和专业的广度、深度。同时,不少地区或国家还结合自身文化和传统,形成符合本国国情的准则。

  中国文保走向世界

  中国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发轫于20世纪初期。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古物保存法》,提出了古物的范围、保护方式和管理方法、考古发掘、古物流通等14条规定条文。同时,古物保管委员会、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中国营造学社等机构陆续成立并实施保护实践。可以说,中国现代文物保护建立伊始,便具有国际理念和自身传统相交融的特性。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的发布,文物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尤其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诞生,综合考虑中国文物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提出了符合时代需求的文物保护指导性原则,标志着中国文物保护事业迈入新的阶段。此后,中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3年加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并成立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基于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理念接轨的需求,中国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国际文件,对《威尼斯宪章》进行了系统引介和阐释。在国家文物局组织指导下,针对如何将《威尼斯宪章》的国际理念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展了一系列学术研讨,并邀请了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等机构的国际遗产保护专家与国内专家学者共同合作,研究制定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系统总结了中国几十年来的文物保护实践和法律法规,参照并吸收《威尼斯宪章》《巴拉宪章》等文件精神,使得《威尼斯宪章》为基础的国际遗产保护理念和方法在中国推广。

  以此为依托,中国文物保护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国际合作,吸收国际优秀的保护理念与技术。比如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对莫高窟85窟的保护合作,陕西省与意大利罗马修复中心等开展保护合作,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开展的大明宫含元殿遗址、库木吐喇石窟、龙门石窟等保护修复合作项目。

  国际理念和保护技法的引入,进一步奠定了中国建筑遗产、土遗址和石窟等类型遗产保护修复的理论方法,也完善了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最小干预原则,真实性、完整性等原则,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新的遗产类型,管理规划、遗产监测等手段,先后被中国文物工作者所认同,极大完善了中国文物保护管理的体系建设。与此同时,中国文物保护经验也伴随国际交流合作走向世界,为国际文物保护理念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中国智慧。

  发掘时代价值与意义

  今天,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更多挑战。重新审视《威尼斯宪章》所蕴含的精神,发掘其时代价值,是我们应对文化遗产保护挑战的力量源泉。

  首先,应在思想上认识《威尼斯宪章》的宗旨精髓,坚守为全人类保护遗产的共同理念。文物古迹承载着灿烂的文明,是人类发展进步活的见证,它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坚持开放交流合作,以应对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危机挑战。坚持人类价值的统一性,积极推动跨国界、跨时空、跨文明的交流合作,促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理解,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积极推进文化遗产领域的交流合作,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和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发掘文化遗产的普遍价值,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应对文化遗产所面临的挑战。

  第三,要坚持遗产及其环境整体保护理念,应对不断加剧的环境危机和气候变化。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近年来愈发关注气候变化的影响,举办“文化、遗产与气候变化全球联合会议”,呼吁全行业关注和探讨文化遗产面临气候变化的严重威胁。这也是《威尼斯宪章》提出将古迹及其产生环境整体保护这一理念的延续。《世界遗产名录》中就有不少实例,反映出人们适应环境、利用自然资源、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能够为今天应对环境危机,实现文明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比如都江堰水利工程,红河哈尼梯田的水资源管理,景迈山古茶林的种植策略,都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适应环境的范例,也是今天“新发展理念”的优秀传统基石。

  第四,要强化科学研究,以科技创新助力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为我们认识文物古迹的结构和材料提供了更大空间,也为解决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提供了新的路径。我们应以科学辩证的思维,积极、审慎、稳妥地利用现代技术和方法,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坚持科技创新为引领,持续推进保护技术攻关和应用,更多新的科技成果、新的修复材料将应用于古老遗产的保护之中,使其价值赓续传承,这也是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进取精神的体现。

  重温《威尼斯宪章》,让我们愈发理解其历久弥新的价值,也愈发感受其空间维度超越国界的意义。让我们深入理解和传续《威尼斯宪章》的丰富内涵,凝聚精神共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和共同行动,以应对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保护传承好全人类共同的珍贵遗产,让文化遗产成为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人类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文明之力。

  (作者系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

(责编:王仁宏、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