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创新力

发布时间:2024-12-21 23:08:22 来源: sp20241221

  《工人日报》(2023年12月13日 05版)

  研发技术成果被盗、员工离职后“顺”走涉密技术、冒名顶替原单位的关联公司使用客户信息……据12月7日《工人日报》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发布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近年来,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引发的纷争不断。商业秘密遭侵犯,已成为阻碍企业科技创新的“绊脚石”。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自古有之,比如老字号企业的祖传秘方、绝活工艺等。如今,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有了更丰富的形式,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创新成果、电子数据、技术图纸、客户名单、管理秘诀等,都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秘密凝聚了企业在经营中创造的智力成果,是企业极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当前,很多高科技企业的技术成果,都是以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保护的。对企业而言,一旦遭遇商业秘密被泄露,往往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山东烟台一家制造业企业的多名前员工曾盗取公司9000多张核心技术图纸,造成该公司损失数千万元。商业秘密被盗,还可能让企业在特定领域的竞争优势消失,甚至影响企业的存亡。可以说,在许多行业尤其是高科技领域,守好商业秘密,就是守住了创新主体的安身立命之本。

  近年来,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呈增长态势,“内鬼”泄密往往成为企业“难以言说的痛”。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员工离职后“顺”走作为重要客户信息的学员ID用于推广经营;有员工明知涉案软件源代码属商业秘密,仍披露给新入职的公司;有员工前脚欺骗原公司与客户终止合作,后脚就离职并入职自己实际经营的公司,然后冒充“老东家”的关联公司与相关客户签订协议……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案件中原告企业的胜诉比例较低。这一方面源于商业秘密的权利范围不具有公示性,侵权行为相对隐蔽,权利人举证本身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体现出一些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足。比如,有的企业对其拥有的具有重大价值的配方、工艺、客户信息等未采取保密措施,有的企业对商业秘密的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对于哪些是商业秘密未做界定。如此,一旦发生纠纷,企业的商业秘密就很难认定。

  对企业来说,建立完备的商业秘密合规防控体系已刻不容缓。比如,完善内部保密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保密手册;强化保密措施,定期开展员工保密制度培训,等等。

  保护好商业秘密已成共识。当前,多地正在搭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平台,加大执法投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的监管执法能力。立法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相关部委和一些地方也在陆续出台方案、举措,为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商业秘密保护的坚实屏障。

  保护好商业秘密,是为了激励和鼓励企业创新。让知识产权结出累累硕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经济发展才更有盼头。

  卢越

卢越 【编辑: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