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09:29:20 来源: sp20241227
本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探索破产审判新模式,不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为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院运用快速审理机制,简化送达方式、缩短程序时间、提升审理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平均审理周期51天,现已推动31户“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破产处置工作,实现企业税务、不动产、工商登记等资源共享,现已查询信息50余条,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行。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工作费用和破产管理人报酬的周转,保障已结案件管理人费用全部到位。(邹佳鑫)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温璐、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