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4-11-30 10:16:11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市计划修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回应和解决市场主体诉求和难题,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

  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先进规则相衔接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介绍,2020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于2022年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24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修改条例列入今年审议项目。

  崔杨表示,修改条例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现实问题、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的需要。现行条例共83条,修正草案修改20条,增加14条,修改后共97条。

  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修正草案提出,北京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一是明确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政务服务网上或者现场办理,有关政府部门不得限定办理渠道。二是明确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三是优化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政策服务。四是提出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五是优化外国人和境外人员入境相关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修正草案提出,北京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业务。二是探索建立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推动被投资方改善环境绩效。四是建立中小企业涉诉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

  修正草案还借鉴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集中推荐的一系列国际先进规则,提出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一是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明确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组织应当建立调解员名册并公示等。二是依法公开案件审理时间、案件结案率等相关数据,提高司法透明度。三是支持人民法院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

  建议增加“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提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国家层面新近出台《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北京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在“1+5”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科技创新和产业协作领域。建议增加“加快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现代化市场体系,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的表述。(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