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00:00:31 来源: sp20241225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信贷管理机制,推动普惠信贷持续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2日印发《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贷款,细化免责、追责情形,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解除敢贷、愿贷的后顾之忧。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
《通知》提出了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分别列举了应免责情形、可减免责情形和不得免责情形。一是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相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求原则上应免除全部责任。二是在应免责情形的基础上,对于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存在轻微过失的,明确可视情况减责、免责。三是结合当前监管重点关注的违规问题,对于有重大过错的人员,明确不得免责。
《通知》还规范了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要求银行在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诉”环节,并强调不得因被评议人申诉而加重其责任认定结果,推动银行畅通申诉渠道,更好保护信贷人员权益。在提高效率方面,要求尽职免责工作启动后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对于贷款金额较小、责任划分清楚的业务,明确可批量出具尽职评议报告。
《通知》强调抓好政策细化落实。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内部制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明确普惠信贷业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认定标准,细化免责情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开展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效果评价,内部通报尽职免责工作总体情况和典型免责事例,培育尽职免责文化氛围。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引导和督促。
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金融机构基层组织和一线员工是小微金融服务的关键一环。《通知》明确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的情形,减少了基层组织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顾虑和压力,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金融需求,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责编:乔业琼、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