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豪车为何“事故”频发?——起底车险诈骗

发布时间:2024-11-09 16:32:27 来源: sp20241109

新华社天津4月24日电 题:这些豪车为何“事故”频发?——起底车险诈骗

新华社记者黄江林

多次易主的“二手”豪车、身份不断变换的修理工、频繁的碰撞事故、高额的保险理赔款……近期,北京、天津、辽宁等地警方陆续侦破多起车险诈骗案件,其中仅一个犯罪团伙的涉案金额就达近千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车辆保险近年来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发财险”,成为保险类诈骗犯罪的“重灾区”。车险诈骗行为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也严重侵害了承保人的合法利益。

“谁动了我的出险记录?”

“我的车子居然有六次出险记录,你们保险公司怎么搞的?”不久前,在天津市南开区一家保险公司大厅内,周女士和保险公司业务员因为自家名牌车辆出险问题起了争执。

“这辆车我都不常开,平时就放在汽修厂定期做过几次保养,怎么可能出这么多问题?”周女士据理力争时,业务员拿出一张张带有其签名的理赔单、委托书、事故证明书,让周女士愣住了。

无独有偶,天津市民刘先生在登记售卖二手车时,也发现了出险记录的蹊跷:平时只发生过剐蹭事故的车辆,竟然有多次与豪车相撞的记录,并获得保险公司不菲的赔偿……

一个个案件线索被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联勤中心通过大数据筛查敏锐捕捉。“我们发现许多事故都与豪车有关,且同一豪车经常变换车牌,接二连三出事,这就有些蹊跷。”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何连宁说。

相关线索被迅速移交至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通过细致梳理、缜密分析涉案车辆和上千起事故理赔信息,南开区一家汽修厂的负责人潘某进入警方视野。

“几十起事故主责车辆大都在潘某的修理厂进行保养或维修,那些‘被撞的’豪车则是登记在潘某名下,然后又多次转手给了她的员工或亲属。”专案民警、南开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一级警长王晓岳说。

在对团伙人员、涉案资金、涉事车辆综合分析后,一起系列骗保案的脉络渐渐清晰,以潘某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随即落网。

多个理赔环节被利诱失守

经民警讯问,潘某逐渐交代了犯罪事实。

2015年年底,她开始策划伪造车辆严重碰撞或浸泡受损事故,骗取保险理赔。她以员工董某、杨某等人的名义,先后注册了6家汽车维修企业,之后几人便故意制造事故,并由董某、杨某等人冒充事故车辆驾驶员申报理赔,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

经查,该团伙自2016年起,实施保险诈骗犯罪共计百余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其中仅通过一辆车的5次伪造事故,便骗保近百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事故大致分为几个步骤:将豪车的好零件换成旧零件,在修理厂发生“碰撞”;将豪车开往“事故地段”伪造现场,骗取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冒充车辆驾驶员,以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他们用成本极低的旧零件冒充原件,撞坏后虚高报价骗取理赔款。一旦得逞,再换回原来的零件,车辆恢复如初。”王晓岳说,在伪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隐蔽作案过程中,修理工、理赔员、车主等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

潘某手下的员工董某长期配合作案。作为回报,潘某长期给董某好处。

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员也成为“内鬼”。在车辆定损理赔过程中,某保险公司原业务员张某的名字反复出现在10余起“事故”中。

对于这些“事故”,有些车主并不知情,但也有一些车主自愿配合骗保。

“修车不要钱,只要把车长期放在修理厂,到时候还发红包呢。”因参与骗保遭受处罚的车主郭某交代,当初到汽修厂修车时,工作人员这样诱导他。对方称,如想得到优惠,需允许其将旧零件安装到车上,假装一起交通事故。

起初郭某有些犹豫,但工作人员打包票:获得理赔后,不仅车辆恢复原样,还能分到钱。经不住诱惑的郭某便答应下来。

警方调查发现,郭某仅省下几千元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得了几百元钱红包,汽修厂却多次利用郭某的车伪造豪车碰撞事故,骗取高达40万元的理赔款。

其后,潘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董某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他团伙成员也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加强监管打击应对车险诈骗手段升级

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

今年3月,北京警方打掉一个故意制造事故实施骗保的专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此案中,某保险公司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定点汽修厂内外勾连,通过虚构、故意制造车辆事故或对事故扩损等手段骗取理赔款。

不久前,辽宁警方也破获一起自导自演伪造车祸骗保的案件,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晓岳说,不少案件中,保险公司理赔员处置时不到事故现场,有的“快处”签字仅是代签。保险公司应完善内控机制,对核保核赔等重要岗位加强监督约束。同时,也要加强守法合规与廉洁自律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与素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对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予以规定。

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也可对此类犯罪形成更有效的监管和震慑。据何连宁介绍,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联勤中心成立后,借力大数据开展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形势分析和重大线索研判。2022年以来,已发现并打掉10余个车险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人,涉案车辆近百辆,金额达数千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潘某系列车险诈骗案件中,有十几名车主也受到法律制裁。警方提示广大车主和保险理赔人员,切莫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可能会因涉嫌保险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