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4:30:32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社 福州12月14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纪委监委14日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开除党籍处分;由福建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陈永裕,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翔安区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22年1月,被免职。
日前,经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陈永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永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组织人事、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