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22:12:50 来源: sp20241124
涉案“金主”滞留境外无法抓捕,境外客观证据无法收集,涉案资金来源及去向无法确定……这起由四川南充检察机关办理的“4·0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21个互不关联的犯罪集团(团伙),涉案人员1800余人,且均为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后回流的境内人员,从办案之初,便遇到不少打击跨境犯罪中的现实难题。
如何在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刑事政策框架下破题,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建立“由供到证”同步收集、固定主客观证据,形成证据锁链的办案模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更坚持主客观证据相结合的审查标准,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严格把握兜底条款的属性,明确适用顺位及条件,准确适用法律。
据介绍,该案办理过程中,四川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充分依托联席会议机制,纵向、横向协调联动,形成惩治合力,高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截至2023年8月,公安机关共移送审查起诉79件521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8件439人,法院已审结29件129人,涉及罪名主要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
“南充‘4·0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是迄今四川省打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规模最大、团伙最多、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罗江说,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依法严厉惩处跨境、团伙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惩处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组织偷渡等源头性、支撑性“黑灰产”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一些社会治理风险问题。对此,四川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加强统筹推进、能动履职,主动做好“后半篇文章”,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
现实中,有人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走走账”,就能轻松获得一笔佣金,殊不知自己成了不法分子的“帮凶”,甚至涉嫌犯罪。“部分未成年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陈王莉说,四川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精准打击涉未成年人“两卡”犯罪的同时,依法能动履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两卡”犯罪。
前不久,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未成年学生转移资金竟多达420余万元。原来,未成年人李某某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同学提出的“轻松挣钱”“挣快钱”“挣大钱”的利诱,同意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赌博资金”,共获利3000元。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检察机关发现当地存在未落实未成年人独立开户标准、转账限额过高、风险预警不足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对辖区内7家商业银行、46个网点的未成年人账户全面清理,对发现的90余个问题逐一整改,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目前,蒲江全县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管控率达100%,利用未成年人银行卡实施的网络犯罪案件零发生。
“深挖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根源,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及时发现网络治理风险盲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表示,结合检察办案发现涉“两卡”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共向教育、电信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共同筑起预防电信网络犯罪“防护墙”,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23日 19 版)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