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24-12-21 11:33:09 来源: sp20241221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

近日,《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持续推动全社会各行各业节水。有助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从取、供、用、排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

中国水利学会正高级工程师李贵宝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条例》紧紧抓住不同行业和产业取水用水排水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特点,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确立了节水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丰富了我国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对提升我国节水的治理能力、推动节水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表示,《条例》作为节水方面专门的行政法规,需要对节水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进一步夯实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根基。

“《条例》特点突出、亮点纷呈。”李贵宝说,体现在针对不同行业和产业的节水,以及节水的用水管理、节水措施、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多个层面。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适用范围广。既有农业农村,又有工业企业,还有城市建成区,以及公共机构等,包括了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涉及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管网漏损、废水处理、污水,灌溉、水肥一体化,以及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

“《条例》既管生产用水,又管生活和生态用水;既涵盖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又涵盖城市节水;既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又强化对节水的监督和保障;既强调节流,又注重开源,在节约常规水的同时促进非常规水的利用。”张要波说,“可以说,力求全面系统的思路得到了体现。”

《条例》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对此,李贵宝认为,《条例》立足全方位提升用水效率,聚焦节水全链条治理,提升监管效能,围绕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制度设计,有助于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表示,《条例》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作出了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产业等规定。

“从计划下达、用水计量、定额管理、器具使用、宣传教育等全过程用水管理机制,有利于控制用水总量、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有利于在全社会厚植节水理念。”李贵宝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农业灌溉用水,以及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提出差别化水价收费机制政策。有利于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节约、用水需求调节方面的杠杆作用。”

截至目前,中国水权交易所累计成交11439单,交易水量43.07亿立方米。在金融支持方面,指导23个省份出台“节水贷”产品,贷款余额2172亿元。在节水服务方面,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2019年以来项目累计签约86亿元。在计划用水方面,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陈大勇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协同发力,构建节水综合体系,完善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政策,推动节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责编:王仁宏、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