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屏幕里”的孩子

发布时间:2024-11-26 01:31:00 来源: sp20241126

  通过一方小小的手机屏幕,一些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状态、兴趣爱好等一一展现在公众面前。近来,在网络平台上不少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收获了大量粉丝,视频里的儿童成了大家眼中的“网红”。

  随着粉丝的增加,商业合作也“上了门”。这样的“网红”儿童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否有利?又会有着怎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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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剧本里的儿童”在网上受追捧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记者看到有大量以孩子为主角的作品。一些账号营造“反差萌”,视频中的父母往往扮演“摆烂”的一方,玩手机、玩游戏、不会做饭,孩子自己照顾自己,通过对比体现出孩子的懂事和早熟。视频下方的评论区里,不少网友为孩子的表现点赞,也有人直言这些短视频“有剧本”,涉嫌摆拍。

  在一名博主发布的视频中,她的孩子“一大早”叫醒即将上班迟到的爸爸,实际上,这时窗外却是漆黑一片。记者联系到这名博主,对于有网友质疑其摆拍,她承认不可能想拍什么就能拍到什么,“拍时要根据设定的主题,做一些内容上的‘整理’”。

  如今,一些“天才儿童”在网上备受追捧,他们面对镜头“金句频出”,或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记者查看一些账号发现,有的背后有MCN(网红孵化机构)的身影。

  某MCN机构负责人陈某介绍,他们日常会注意挑选有潜质的培养对象,一般要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并且要五官端正、长相清秀、口齿清晰,主要选择幼儿或小学生,这类儿童比较吸睛且没有学习压力,培养成熟后可以往服装、日用品等商业方向发展,有较长的培养周期和收入周期。

  记者翻阅了十几个粉丝量超100万的账号,发现他们都开通了橱窗带货功能,个别博主还进行直播带货,实现流量变现。

  有MCN机构指导“网红儿童”视频“蹭热点、博流量”

  有业内人士分析,“网红儿童”的背后存在一条“产业链”。一些账号有了流量后,会有机构主动联系签约,签约之后又能获得更多的流量和商务机会。记者了解到,有些爆火的账号都已签约MCN。

  2020年,晓美(化名)一条分享女儿日常的短视频在网上火了起来。如今,晓美成了拥有2000多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

  晓美说,视频的火爆,带来了粉丝的增长和商业合作。她坦言,拍短视频是有收入的,“但我们没有想过要通过孩子来赚钱,还是以孩子学业为重”。

  粉丝多了后,多家MCN机构向晓美发出“邀约”,希望承担创意策划、视频制作和后期运营等事项。“我拒绝了很多机构,如果签约的话,会影响孩子的学习”。

  陈某表示,MCN机构有成熟的模式,可以为博主提供内容策划、脚本制作以及拍摄等服务,指导他们“蹭热点、博流量”。

  陈某说,培养网红儿童有直播路线和短视频路线两种。现在由于监管加强,直播路线几乎行不通,主要走短视频路线。他解释说,发布短视频属于内容创作,可以让儿童参与,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擦边”。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组织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郑浩分析,“网红儿童”在平台算法推荐加持下会被更多人看到,有些过度美化“天才儿童”等内容会给年轻人带来育儿压力,贩卖育儿焦虑。

  “它所带来的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育儿的多样性和孩子发展的可能性。”郑浩说,“应该倡导和培养孩子德智体美劳健康发展,不应该被刻意塑造成某种程式化的画像。”

  郑浩提示,应该关注未成年“网红”通过互联网带来的同辈效应,即指同龄人之间的相互影响,这种影响有时会超过家庭和学校带来的影响,影响孩子正确价值观形成。

  “更需要重视的是,刻意打造未成年‘网红’存在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风险。”福建佐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建宏表示,比较常见的有隐私泄露、网络暴力、过度曝光等,尤其是有的MCN机构为了获取流量导致侵害儿童权益的情况发生,比如,有的过度消费未成年人,将其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等公之于众,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

  严查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

  今年5月,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相辉参与办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网红”的合同纠纷案件。他告诉记者,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调解方式,不公开办理。“这个案件的背后,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该案中,一名未成年“网红”因违约被签约的MCN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张相辉介绍,涉案未成年“网红”的确存在违约,但MCN机构也存在要求该未成年人长时间录制的事实,录制时长超出正常时间。张相辉表示,MCN机构让未成年人超时录制,不利于其身体健康,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张相辉认为,“未成年人价值观尚未形成,正处于接受教育阶段,对于未成年人保护首先应该强调家庭责任,重视家庭教育”。他说,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从法律上来说可以代表子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要以子女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为准绳,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家长要担负起相应责任,保护好孩子。“让孩子过早走‘网红’之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郑浩认为,将未成年人推向网络,要做必要的风险评估。拍摄视频要谨慎,避免未成年人参与有炒作、演绎性质的内容。同时,关注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过度曝光青少年生活,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粉丝规模和褒贬,不过度强调粉丝背后的经济属性、价值属性。

  “保护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媒介上的安全和权益,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构建一个健康、安全、有益的网络环境。”山东玉帛(寒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于涛表示,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完备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要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MCN机构的管理,不得参与或推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活动。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利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和处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的违规内容。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姜继葆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