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0:51:34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社 北京7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肖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肖星生于1971年12月,江西人。2023年7月,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今年1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的15个巡视组正在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其中,中央第七巡视组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巡视。
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国太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