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0:57:32 来源: sp20241124
投资者购买公募基金费率将下调
本报记者 马春阳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更进一步。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实施后,投资者承担的综合费率将进一步降低,同时有助于证券公司专注于提升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今年7月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为避免费率“陡升陡降”,本次费率改革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
自《方案》印发以来,证监会推动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自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统一执行“管理费率不超过1.2%、托管费率不超过0.2%”的上限标准。按今年6月底规模计算,公募行业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合计约140亿元。另外,8月25日,证监会注册公募行业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突出对投资者的合理让利与对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约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公募基金交易结算模式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完善。9月13日,证监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交易模式,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有效缓解费率改革对行业中小基金管理人的影响。
此次《规定》进一步优化交易佣金分配制度,全面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行为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考虑到小管理人交易单元管理的难度和券商运营交易单元的成本,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三是强化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四是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
中信建投证券非银行金融及金融科技首席分析师赵然认为,《规定》实施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一方面,投资者未来承担的综合费率将进一步降低,促进长期资金入市,提升交易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推动证券公司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研究服务能力建设,在证券交易、研报解读、跟踪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有利于推动证券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