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0:57:19 来源: sp20241110
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近年来,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与移动支付手段日益成熟的东风,网络慈善快速崛起。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慈善组织与募捐信息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不清晰;部分网络慈善募捐平台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不足等问题随之而来。近日,四川崇州某小区发生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家属筹款200余万元后引发广泛争议。而现实中此类情况并不少见,此前也曾多次引发关注。
此前据媒体报道,网上购买虚假病历能通过初审,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三大网络众筹平台,均不保证发起筹款信息完全真实。同时,轻松筹、水滴筹招募大量所谓的“筹款顾问”,进行“扫楼式”筹款,每推一个单收入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显然已经背离了大病众筹的公益初衷。而诈捐骗捐事件也时有发生。
必须承认,网络募捐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个人求助筹款的慈善形式在我国有一定的市场。网络众筹平台,是民间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一种有益探索和补充,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政府以包容的心态,给予它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从立法、行政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网络募捐平台的规范,使之趋利避害,真正为民行善。
如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行业自律,让网络募捐真正能够雪中送炭,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基于此,10月20日提请审议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增设规范个人求助行为等规定。明确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义务。
要规范个人求助筹款,让爱心和善行不被辜负,要求网络募捐相关的立法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有效和有力。同时,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必须设定必要的门槛,并对参与网络募捐的个人求助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最后,不管是网络募捐主体,还是受助对象,均要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编:马昌、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