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招聘公示“处长之子”,背后有何用意?

发布时间:2024-11-10 06:59:21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北京1月28日电(张钰惠)1月18日到1月24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对8名2024年教师岗招聘初试通过人员予以公示,一名“学校处长之子”和两名学院领导的学生位列其中,引发网络热议。

  事业编招聘公示拟聘人员亲属师生关系,存在何种争议?背后有何用意?

  招聘公示亮明亲属关系已有先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发布的公示显示,张博爱奇,博士研究生,拟聘为教师岗(事业编),其父亲是该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张寿庭。应聘人员姬韬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是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蒋小伟,邢世平的博士生导师为水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郭华明。

  近年来,我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在招聘公示中亮明应聘人员与领导干部的亲属关系,中国地质大学并非第一例。

  2023年2月,一家国有企业发布一则拟聘人员信息公示,一名拟聘人员因系“领导之女”而引发舆论关注。公示显示,该集团国际公司一拟聘人员的公示信息备注栏内容为,该生为集团党群部主任之女。

  随后,该企业在该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备注栏中补充了如下内容,“根据集团《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拟聘人员为集团领导、总师、副总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应将相关信息一并公示,故此说明。”

   中新网 梳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发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专家:有助防止“近亲繁殖”

  不提倡“一刀切”回避

  对于事业编招聘公示亲属师生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向 中新网 表示,备注亲属师生关系,说明高校更加注重近亲属回避、利益回避和公平招聘,避免亲属师生关系干扰影响选人用人。

  “高校比较容易发生‘近亲繁殖’现象,采取此类公示方式,有利于防止‘近亲繁殖’,推动风清气正的聘用制度。”马亮指出。

  马亮认为,从公示的信息来看,并没有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这是因为,这些有关亲属师生关系的信息并非个人隐私,而且公共部门选聘人才就应该公开透明。“与此同时,做出这样的公示也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双方自愿认可,所以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一些舆论认为,招聘只要程序合法合规即可,还有舆论认为事业编招聘应回避亲属关系。对此,马亮表示,事业单位招聘原则上应回避近亲属和师生关系,但是高校的规模较大,也有不同院系机构,“一刀切”回避可能难以实施。

  他认为,高校规定二级单位(院系、职能部门)招聘时回避近亲属和师生关系,可能更加合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此表示,若要在用人单位的公示与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形成良性互动,用人单位就要认真对待公示,尽可能公开更多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而公众也要对用人单位接受监督给予肯定和鼓励,并用好监督权,以促进公平就业、公平竞争。(完)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