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0:00:57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成都8月18日电 (记者 刘忠俊)8月1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布了该省5起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涉及煤矿瞒报亡人事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未按规定安装报警装置、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
安全生产检查现场。(资料图) 四川应急供图2023年8月17日,四川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上举报,称该市通江县某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涉嫌瞒报。接报后,巴中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执法人员对举报进行核查。
经查,事发当天该矿安排冯某做密闭墙的过程中,密闭墙倒塌,压住冯某,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掩盖事故真相,瞒报事故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巴中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依据《巴中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0元。
2024年1月,绵阳江油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报,称江油某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7号厂房使用天然气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1号厂房未通过安全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程序,江油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7号厂房使用天然气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1号厂房未通过安全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江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江油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江油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2024年6月,达州市开江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开江县某煤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该煤矿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的行为,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开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开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开江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5000元。(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