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1:29:09 来源: sp20241124
本报讯 (记者 赵丽丽 通讯员 黄春东)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罪犯李某某减刑案件,经审理认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李某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据悉,自2022年起黑龙江高院即全力推进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100%开庭审理,从协调会商、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到系统升级、同堂培训,解决“审案不见人,裁定一张纸”问题。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432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77.8%,报请减刑幅度被调整比例由年初的61.2%降到目前的40.3%。
据了解,黑龙江高院整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财产性判项履行审查与适用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推动省级政法机关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细则》,编制证据审查指引、庭审提纲和法律文书样式,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案件审理;注重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做深做细监督指导,今年以来,该院分管院领导带队深入全省8个地市15所监狱开展调研,听取办案法官、监管民警、驻狱检察官的意见建议,面对面解答法律适用问题;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升级改造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增加流程节点控制、特殊案件标准等功能,整体接入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管、全程公开。今年7月,黑龙江高院还举办了全省政法系统首次减假案件工作同堂培训,“我们对100%开庭由不适应转变为常态,从书面审查走向全面开庭,检察机关的办案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实质性法律监督的效果更为显著。”参加培训的一名检察官说。
(责编:梁秋坪、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