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08:49:27 来源: sp20241101
本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任欢)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广泛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确保春节期间遇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通知明确,春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把党中央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可优先采取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实施。要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认真梳理并下力气解决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日常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情况,对重点预警对象逐一上门走访摸排,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坚持急事急办,尽快发放低保等救助金,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要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需求。要备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落实“先行救助”措施,加强遇困人员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责编:温璐、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