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1:46:37 来源: sp20241221
日前,包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0最新修订版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北斗系统正式加入国际民航组织(ICAO)标准,成为全球民航通用的卫星导航系统。
北斗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也是联合国认可的四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之一,已服务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用户。北斗系统民航国际标准化工作是其全球民航应用的基础。ICAO需对北斗系统建设过程中所能达到的功能和性能进行验证,确认北斗系统满足提供全球民航应用的要求,以及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兼容互操作性等要求,最终根据验证结果,在其现有标准文件中加入北斗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和建议措施。
民航局于2010年在ICAO第37届大会上正式提交了北斗系统进入ICAO标准的申请,并与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地一体新航行系统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产学研用单位组成工作团队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十余年间历经28次工作会议、50余次技术讨论、提交百余份技术文件、答复问题2000余项,经过ICAO技术专家组审查、空中航行委员会审查及理事会审议,最终成功推动北斗系统标准和建议措施加入ICAO标准。北斗系统成功通过ICAO相关技术验证,也充分证明了其提供全球各行业导航服务的能力。
近年来,民航局积极部署推进北斗系统民航应用工作,建立了北斗系统民航应用专项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覆盖了北斗系统的国际标准化以及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应用等领域。此次北斗系统设计、运行团队和国内航空工业界代表对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全程参与,加深了各方对于北斗系统民航应用要求的理解,也将有利于推进北斗系统在民航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应用。(总台央视记者 曹丹)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