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国9个检察院试点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2024-12-15 16:03:52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2月1日电 最高检1日举行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第二检察厅统筹在全国9个检察院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试点运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元明介绍,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最高检组织在北京市检察院、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等9个检察院,试点运行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利用大数据赋能,提高刑事审判监督质效。该系统通过获取、提炼刑事裁判文书相关数据,采用“监督规则预设+数据建模+关键词智能检索+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线索”模式,发现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检察监督方式,达到类案监督的目的,促进刑事审判监督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紧扣试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责任落实,明确阶段任务,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提升了监督质效。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刑事审判监督线索狭窄,抗诉案源不足的问题。各试点地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拓展了抗诉案源,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效。2023年3月以来,贵州省贵阳市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判决裁定常见错误法律监督模型共筛查出异常线索1300余条,对500余条异常线索进行核查,已成案88件。依托监督模型的推广应用,福建省厦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得到明显的进步,2023年上半年刑事抗诉率0.54%,位列全省前列,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次,同比上升12.5%。

  二是拓展了类案监督。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是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发展方向,也是试点工作的长远发展目标。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通过开展数据监管,发现敖某某盗窃案存在罚金刑判罚错误的情形,随后深挖近十年其他盗窃案罚金刑判罚错误线索,运用融合式监督,由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实现从个案监管到类案监督,最终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类案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纠正错误判决12份。北京市检察院在制定实施《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二审不开庭改判案件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中,将数字检察作为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二审不开庭改判”专项活动落实落细。2023年5月以来,共发现监督线索298件,开展监督纠正案件35件。

  三是促进了诉源治理。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通过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针对发现的审判程序违法和严重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案件,研判后及时移送线索,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深入融合监督,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针对发现的某地区污染环境犯罪高发问题,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诉源治理,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认真履职。

  元明指出,针对公安机关怠于、疏于核查前科问题,在调查核实后就这一类问题向市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与公安机关共同从工作机制和流程上加强和完善该项工作。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利用监督模型对一段时期或者一类案件中共性的监督线索进行梳理,针对突出问题,由点及面提示各基层院跟进监督,促进程序运用、法律适用等问题集中全面解决。

  元明表示,下一步,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将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运用,进一步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发展,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