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17:34:04 来源: sp20241030
人民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黄盛)上交所、深交所日前发布公告表示,决定自8月19日起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在沪股通和深股通方面,调整后,每个沪股通和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沪股通和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
每季度第五个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的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在港股通方面,调整后的交易时间内,港股通当日额度剩余30%以上时,显示额度充足;当日额度剩余低于30%时,实时公布港股通每日额度余额。
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港股通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
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单只证券的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另据记者了解,此前,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当时,沪深港交易所表示,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业内人士认为,自沪深港通开通以来,沪深港交易所和相关各方紧密协作,不断完善互联互通制度规则,统筹推进互联互通机制优化,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扩充标的品种和证券范围、引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和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优化交易日历等一系列优化举措相继落实落地。目前,沪深港通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两地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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