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保护动物救治记:“城中湿地”实现“人鸟共生”

发布时间:2024-12-15 09:51:12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社 哈尔滨12月9日电 题:国家级保护动物救治记:“城中湿地”实现“人鸟共生”

  作者 谢雁冰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近日在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被顺利放归野外。身形小巧的红隼从笼内走出,扑扇翅膀,很快飞向远方。

  记者近日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湿地保护法采访团来到黑龙江省,探访当地湿地保护现状,在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见证了一只红隼和两只雉鸡被顺利放归野外的一幕。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龙凤区境内东南,距大庆市中心仅8公里,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据调查,保护区内共有鸟类12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4种,包括丹顶鹤、东方白鹳、白鹤、白头鹤;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3种,包括鸳鸯、白尾鹞等。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巡防队中队长王利舞说,被放归的红隼不久前因受外伤跌落到龙凤湿地,被当地人发现后送到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学动物医院的共同救治下,红隼很快恢复了健康,达到回放野外标准。

  早在2016年4月,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于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挂牌成立。受伤或患病的野生动物,从此有了专门救助地点。“近年来五区四县的市民如果发现有人猎捕野生动物,或者拾到受伤、患病的野生动物,都会及时送到救护中心。”王利舞说。

  随着湿地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当地人保护湿地、爱鸟护鸟的意识越来越强。鸟类已经成为大庆人的好朋友。今年以来,救护中心共收留受伤鸟类150余只,不少是当地人发现后及时送来救治的。

  救护中心会根据不同鸟类的生活习惯,专门配备鸟舍。王利舞介绍,例如东方白鹳喜欢站在高处休息,它们的鸟舍中会安装站台。“鸬鹚喜欢吃活食,它们的鸟舍中会配备水槽投放活鱼。这也可以保证它们不会失去野性,待到伤养好后能快速适应野外环境。”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还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学动物医院合作,对野生动物进行专业医治。院长王峥说,动物医院救助了许多受伤的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丹顶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鹤、红隼、毛脚鵟、纵纹腹小鸮、豹猫等。

  回忆起和同事一起帮助一只毛脚鵟“起死回生”的经历,王峥仍历历在目。“当时那只毛脚鵟已经奄奄一息,嘴部流出带有腐臭气味的红色分泌物。经过一系列检查,我们最终将其确诊为嗉囊异物、嗉囊炎。每天对它进行消炎补液,经过一系列治疗,毛脚鵟精神逐渐恢复。”

  “手术治疗后毛脚鵟食欲不佳,我们尝试了各种方法,它依然不吃东西。后来我们尝试把肉放在酒精灯上烤出香味,毛脚鵟开始恢复食欲,能够自主进食了。”王峥说。

  治疗痊愈后的野生动物一般由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放归。放归前工作人员会对动物个体体况进行初步检查,对个体飞行能力、捕食及采食行为等进行评估,并根据放归野生动物的地理分布、生存环境、生活习性等选择放归地点,按照及时、就近、就地、科学的原则实施放归。

  更多科技手段也被运用到鸟类保护和放归研究中。“我们对湿地进行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监控,严厉打击偷捕行为。”王利舞表示,他们还会给救治后的野生动物带上北斗卫星定位跟踪器,便于后续对野生动物的位置、生理及活动等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精准监测。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保护区内的鸟类已经从2003年的76种增长到125种。闲暇时间或有亲朋好友来大庆时,当地市民都会去龙凤湿地转转,几处人气颇高的观鸟胜地里,常常聚集着一些鸟类‘摄影家’。”王利舞说,希望“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画面一直在龙凤湿地上演。(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