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21:17:36 来源: sp2024120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张波、叶诚尘死刑。2024年1月31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张波、叶诚尘执行了死刑。
虎毒尚且不食子。张波、叶诚尘视张波的一双儿女为结婚障碍,共同预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人,致两名幼童死亡。张波和叶诚尘的罪行灭绝人性,伤天害理,令人痛恨,让人悲愤!他们的死刑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是法律对恶的严惩,对善的呵护,对民众热切关注的回应,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张波、叶诚尘的行为主观恶性极大,在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之后,试图营造被害人失足坠亡的假象,逃脱法律制裁,社会危害性极强,被判处死刑。对张、叶二人执行死刑是对社会正常法治秩序和人伦道德的最好维护。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曾在《秃秃记》中记录到,秃秃之父孙齐依仗官势,停妻骗娶,为了掩盖自己的丑行,竟与后妻合谋残忍的杀害了年仅5岁的秃秃。曾巩感慨到:“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古人尚且论到,人与禽兽本有区别,禽兽尚不食子,这种罪行需刻在石中,警醒世人。张波、叶诚尘的罪行已足够被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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